关于领取2017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
2017年上半年海门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、小学、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已全部结束,现将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
关于领取2017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
2017年上半年海门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、小学、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已全部结束,现将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 领取对象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(见海门市教育信息网,网址:/《海门市2017年上半年初级中学、小学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告》)。 二、 领取时间 2017年6月28日—7月7日,上午8:30—11:00,下午1:30—5:00(双休日、节假日除外)。 三、 领取方式 社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;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原件、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领取。如委托他人代为领取,需提供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。 四、 领取地点 海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222教育窗口(海门市长江南路777号)联系电话:82219661。
海门市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|